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5/7/8 9:47:00 來源:黑龍江日報 閱讀數:
黑龍江省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將盡快建成覆蓋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各環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構建科學完備、運轉高效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力爭到2020年基本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規范化,保障黑龍江省畜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意見中落實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責任,明確從事畜禽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是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對病死畜禽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的義務。對病死畜禽自行處理的,要按照動物防疫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確保清潔安全、不污染環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棄、收購、販賣、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各級政府、農墾系統、森工系統對轄區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負總責。在江河、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發現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縣(市、區)政府組織收集處理;在城市公共場所以及鄉村發現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組織收集處理。支持和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實施企業化運作。力爭到2017年底,生豬調出大縣和年飼養量5000萬只以上的家禽養殖大縣,至少建設1個專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專業養殖合作社、規模養殖場(小區)、屠宰場將按要求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或委托專業無害化處理場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