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5/9/28 8:44:00
來源: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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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于省政府法制辦官網上公開征求意見,社會各界可通過電子郵箱形式反饋意見和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30日。
畜禽屠宰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屠宰畜禽必須在畜禽定點屠宰廠(場)內進行,嚴禁無證屠宰加工。但下列情形除外:農村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畜禽;城鎮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家禽。
新建畜禽定點屠宰廠(場)、點的選址,應符合城市(縣、鄉)總體規劃,在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外,并不得妨礙或者影響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場所的活動。屠宰廠(場)500米之內不得建筑居民區域、食品企業。原有畜禽屠宰廠(場)、點,因城市(縣、鄉)總體規劃調整,不再符合前款要求的,政府應予以動遷并給予補償。畜禽定點屠宰廠(場)、點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死亡的畜禽,屠宰加工畜禽產品不得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畜禽定點屠宰廠(場)、點屠宰畜禽,應當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畜禽屠宰要采取致昏措施,保障動物福利。
畜禽定點屠宰廠(場)、點必須按照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檢驗規程和標準進行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品質檢驗必須與畜禽屠宰同步進行。肉品品質檢驗的內容包括:傳染性疾病和寄生蟲病以外的疾病;有害腺體;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種公母豬或者晚閹豬;國家和省級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檢驗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