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6/2/5 8:56:00 來源:農業部 閱讀數:
2016年12月28日,農業部發布了《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安徽省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的函》,這意味著安徽成為繼農業部同意西藏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后的第二個試點省份。
據農業部的通知,目前西藏安徽兩地的試行期分別為三個月和四個月,農業部要求各地在試行期間電子出證和手寫出證并行。但試行期過后,實現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或全面實行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
西藏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具備條件的39個縣試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試行期為三個月,試行期間電子出證和手寫出證并行。2016年3月15日起,在具備條件的39個縣全面實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取消手寫出證。
安徽自2016年3月起試運行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試行期為四個月,試行期間電子出證和手寫出證并行。2016年7月1日起,實現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實行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