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6/11/8 9:38:00 來源:渤海早報 閱讀數:
天津濱海新區日前印發《濱海新區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劃定了畜禽禁養區范圍,明確到2016年底前,禁養區內已有的畜禽養殖場(小區),由區農委報請區政府依法關閉或搬遷,以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促進畜牧業生產與生態環境的全面協調發展。
為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濱海新區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促進畜禽養殖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突出重點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特制定了《濱海新區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列入禁養范圍的畜禽養殖場(小區)標準為:豬存欄300頭以上,家禽存欄1萬頭以上,牛存欄50頭以上,羊存欄500只以上,兔存欄3000只以上,其他畜存欄100頭以上。
據了解,依據《方案》,本次劃定禁養區的范圍包括:天津北大港濕地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面積約20768公頃;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面積約0.4平方公里;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等認可集中區域,包括茶淀街、漢沽街、寨上街、新河街、新北街、杭州道街、泰達街、塘沽街、大港街、古林街和海濱街,面積約168.2平方公里;此外,還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城鎮發展規劃禁止畜禽養殖的其他區域。
為加強對禁養區的管理,《方案》明確,在禁養區,嚴禁新建各類畜禽養殖場(小區);2016年底前,已有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和專業戶,由區農委報請區政府依法關閉或搬遷,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禁養區內違法違規行為,病嚴禁出現“先污染后治理”現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