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7/6/5 9:49:00
來源:農村信息報
閱讀數:
日前,浙江省農業廳與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在海鹽、德清、柯橋3個縣(區)試點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政策。
本次試點的畜種為生豬,病種為O型口蹄疫。補貼數量以試點場內全年生豬出欄產地檢疫數為基數,每頭生豬免疫8ml(已綜合考慮正常死亡率、存欄、疫苗利用率等因素)口蹄疫疫苗來測算。補貼標準為2016年度省政府統一招標采購疫苗的平均中標價格(0.5元/ml)。每頭生豬年度補助金額按照“疫苗的補貼數量 (8ml)×0.5元/ml”的公式計算。養殖場年度補助金額=每頭生豬年度補助金額×生豬補貼基數。試點期內規模場免疫效果未達到國家標準的,相應減少補助金額,具體標準由試點縣自行制定。
試點縣(區)內規模養殖場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向所在縣(區)農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納入“先打后補”試點場范圍。
根據通知,試點場應按照國家和浙江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要求,對本場動物相應病種按程序實施免疫,免疫程序報當地農業主管部門;按規定采購、使用農業部批準的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自主采購的疫苗僅限本場自用,并報當地農業主管部門備案;建立畜禽免疫檔案和養殖檔案,通過登陸浙江省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系統(智慧畜牧業云平臺),按要求定期報送免疫信息;要配合農業主管部門每年度開展1次以上(含1次)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同時要自行開展2次以上(含2次)免疫效果評價,根據免疫抗體水平及時進行補免或調整免疫方案。
此外,試點場要健全動物防疫制度,改善提升防疫條件,完善防疫設施設備,規范防疫行為,強化生物安全管理。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對病死豬必須實行無害化處理。生豬出欄前,應依法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保存檢疫申報受理單和檢疫結果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