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7/8/7 10:24:00 來源:湖北日報 閱讀數:
十堰禁止養殖區內134個規模養殖場已全部完成關閉(搬遷)任務,這是該市為防治畜禽養殖污染、保一庫清水永續北送所采取的實際舉措之一。
去年7月,十堰啟動畜禽規模養殖區域劃分工作,將畜禽規模養殖區域劃分為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適宜養殖區。其中,禁養區內不得新建和改擴建畜禽養殖項目,現有養殖場由縣級政府限期關停轉遷;限養區內規模養殖場要實現養殖廢棄物全部資源化利用或達到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標準;適養區要以區域環境承載力合理規劃布局。
經多次核查,十堰確定禁養區內有134個規模養殖場需要關閉(搬遷)。為推進該項工作落實,十堰市環委辦向各縣市區下發禁養區規模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督辦令;成立督查小組,深入各養殖場現場督辦;開展技術培訓,“一場一策”制訂具體方案等。
經過一年努力,十堰禁養區內134個規模養殖場已于上月底完成關閉(搬遷)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