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9/3/7 13:26:00 來源:南方日報 閱讀數:
3月6日上午,廣東省云浮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云浮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頒布施行的相關情況。據了解,該條例也是廣東省首部專門針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云浮是“公司+農戶”養殖模式的發源地,也是廣東省畜禽養殖的重點地區,但也造成了部分地區的河流水質下降等污染問題。
為此,云浮市人大常委會將此《條例》列為2018年的重點立法項目,目的在于科學解決畜禽養殖業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本次立法的一大亮點是將“公司+農戶”溫氏養殖模式納入規制范圍。《條例》明確規定公司應當指導農戶采取措施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協助農戶對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條例》明確了畜禽違規養殖的法律責任。在禁養區內從事畜禽養殖業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畜禽養殖戶未按照《條例》規定建立畜禽養殖污染物處理臺賬或未保存原始記錄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