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9/4/4 11:19:00 來源:安徽日報 閱讀數:
依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屠宰環節非洲豬瘟防控的有關要求,結合安徽省目前生豬屠宰現狀,日前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快標準化建設,推進生豬屠宰行業安全管理、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
“按照《意見》要求,下一步要以優化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布局、推進廠(場)區環境建設、提高設施裝備水平、強化行業質量管理、開展非洲豬瘟檢測消毒、加強部門監督為重點,確保到2020年完成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場)創建。”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新建和改擴建生豬屠宰廠(場)建設要符合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要求、動物防疫條件,依法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各地應立足現狀,以改擴建為主,每個縣(市、區)可建設1家符合相關規定的A級及以上標準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年出欄超過30萬頭的縣(市、區)可依據產業化發展的需要增設1家。
生豬養殖必須把疫病防控放在首位。去年以來,非洲豬瘟的發生對安徽省生豬養殖業造成沖擊。為降低生豬定點屠宰以及生豬產品流通環節病毒擴散風險,《意見》明確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必須按要求派駐官方獸醫,支持有條件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建設符合PCR檢測技術要求的實驗室,確保檢測工作正常開展。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要嚴格執行農業農村部規定,開展非洲豬瘟自檢,實行調入不同豬源分批抽樣檢測,認真做好非洲豬瘟排查、檢測及疫情報告,并主動接受監督檢查。
根據《意見》,跨省銷售生豬產品和年屠宰10萬頭以上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以及生豬屠宰、加工一體化企業最遲于4月1日前開展非洲豬瘟自檢;年屠宰5萬頭以上的最遲于5月1日前開展自檢;其他的最遲于7月1日前開展自檢。各地在5月1日前要組織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進行全面清理,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不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的一律立即停產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達標的,堅決依法取消定點屠宰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