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9/10/14 14:36:00 來源:浙江農業信息網 閱讀數:
到后年底出欄量達到1400萬頭,自給率達到70%以上
“到2021年底,力爭全省生豬出欄量達到1400萬頭(比當前增加540萬頭),生豬自給率達到70%以上,培育30個左右年出欄10萬頭以上的現代化豬場(養殖基地)。”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的《關于推進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以標準化、綠色化、規?;?、循環化、數字化、基地化為引領,打造一批標桿企業,構建綠色安全、生產高效、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產銷協調的生豬產業格局,走出一條富有新時代浙江特色的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路子?!兑庖姟访鞔_,在不污染環境的前提下,養殖主體可自行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對防疫條件較好、糞污處理能力有富余的規模場(空欄場),鼓勵其及時補欄;對因污染物排放不達標而暫時停產的規模豬場,督促加快整改,盡快恢復生豬養殖。全面開展已劃定的禁養區、限養區自查,對于超出有關規定范圍劃定的要立即整改。
生豬養殖用地應保盡保。對新建規模豬場,按每5萬頭產能3畝建設用地指標,由省自然資源廳安排解決;對改擴建的規模豬場,如需配套建設用地的,由縣級自然資源部門按規定安排指標。如涉及配套建設用地、需對土地利用總規進行修改的,可使用地方預留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鼓勵利用荒山、荒坡、荒廢園地、荒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原有畜牧用地安排生豬養殖,允許在Ⅲ級、Ⅳ級保護林地內建設養殖場(須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生豬養殖占用農用地(不含永久基本農田)的,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審批,取消附屬設施用地規模15畝上限規定。養殖用地,由養殖場(戶)與鄉鎮級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協商并簽訂三方用地協議方式獲得。允許使用一般耕地,作為養殖用途不需占補平衡。堅持集約節約用地,鼓勵建設多層豬舍?!兑庖姟芬螅骷壺斦袑嵓哟笾С至Χ取J∝斦才藕驼蠈m椯Y金實施綜合獎勵政策,重點對新、擴建的規模豬場和生豬調出縣實行綜合獎勵。其中,對今年8月至2021年底新建、擴建的萬頭以上規模豬場,按每出欄萬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中央和省級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對自今年7月至2021年底引進種豬的,每頭補貼500元;在中央財政安排貼息資金的基礎上,對種豬場和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在一定時間段內的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和新建、改擴建資金貸款,還有1%的貼息補助;支持重點縣強化非洲豬瘟防控措施,健全病死動物無害化移動應急處理體系。對養豬場購置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的,納入購機補貼范圍。省里設立10億元規模的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主題基金,支持大型現代化養殖場建設和生豬全產業鏈發展。《意見》還要求,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在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給予優惠;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困難的養豬場(戶)和屠宰加工企業,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探索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等納入抵(質)押物范圍,擴大生物活體資產抵押貸款試點。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要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貸擔保服務,免收今年8月至2021年底的貸款擔保費。自今年6月起,將能繁母豬保險保額從1000元提高至1500元,育肥豬保險保額從600元、900元分別提高至900元、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