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09/2/6 11:18:00 來源:網絡 閱讀數:
近日,福建省質監局將《豬禽飼料安全質量要求》省級地方標準進行網上公示,該標準為我省首個飼料類強制執行標準,其對豬禽飼料中使用的銅、鋅、砷等微量元素進行嚴格限定,若衛生指標和限量性微量元素指標超標即判定為不合格。按規定,標準在公布后半年方可予以實施,這一地方標準有望于明年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據介紹,目前我國畜禽養豬業中普遍存在使用含有高銅、高鋅以及有機砷的飼料,而過量的銅、鋅和砷經畜體排泄后,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對人畜的健康構成威脅。負責起草此標準的省農業廳專家介紹,標準將原來只在豬用飼料中限量使用的銅、鋅等微量元素和禁用的有機砷制劑擴大到禽用飼料中。標準對飼料中含有銅、鋅、砷等微量元素進行了限定,如規定每公斤飼料中硫酸銅不得超過250毫克,目前一些飼料企業的產品中每公斤飼料中硫酸銅含量達到1000毫克以上。
專家稱,由于三聚氰胺本來就屬于飼料中禁止添加的物質,因此新標準中并沒有對此進行明確規定。據透露,我省目前飼料生產企業有280多家,豬用飼料對微量元素進行嚴格限定,共節約生產成本6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