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wǎng)首頁 > 資訊中心 > 國內綜合 > 給豬注水增重量打藥水使肉鮮 一商販被判8年
畜牧家禽網(wǎng) 時間:2010/6/12 14:48:00 來源:魯中晨報 閱讀數(shù):
化學藥品成就注水豬肉
6月11日,淄博市張店區(qū)人民法院。
因為給豬肉注水,吳世金、王用江、趙如文等人在等待莊嚴的宣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吳世金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700000元;被告人王用江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400000元。”
時間一下退回到2009年2月,原籍沂水縣現(xiàn)住張店的吳世金承包經(jīng)營張店區(qū)一家生豬屠宰廠。之后,王用江、徐京河、宋連軍、李繼華相繼進入該屠宰廠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為了獲取更高利潤,王用江等人籌劃向準備屠宰的生豬體內灌注含有苯甲酸鈉地下水,或者先給生豬注射以硫酸沙丁胺醇為主要成分的藥物混合液體,然后再給生豬灌注地下水,只有買主要求購買“干肉”時,才不給豬灌水。吳世金明知被告人王用江、徐京河、宋連軍、李繼華向屠宰的生豬灌注含有苯甲酸鈉的地下水,仍為其提供場所,并指使段兆瑞在屠戶注水時將屠宰廠大門關閉以逃避有關部門的檢查。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吳世金每年的承包費是16萬元,然后不同的業(yè)戶在屠宰廠內殺豬,王用江、徐京河、宋連軍、李繼華等人就是“入場殺豬”,是他的業(yè)戶,吳世金為他們提供場所、水、電,而業(yè)戶將豬小腸給吳世金作為費用。經(jīng)調查,從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12月4日記錄宋連軍家宰殺了1766頭豬,徐京河家宰殺了740頭豬,王用江家宰殺了1313頭豬,李繼華家宰殺了500頭豬。
注水過程觸目驚心
“吳世金囑咐我晚上七八點鐘的時候,屠宰業(yè)戶給豬灌水時就關好大門,到了十二點多以后有來提豬肉的就開開大門。”馬華(化名)說。“晚上七八點左右段兆瑞就關好大門,屠宰業(yè)戶開始給豬灌水。灌水時先灌上一茶杯苯甲酸鈉,然后再灌水。2009年4月以后,吳世金花1000元從李繼華那里買了一瓶藥水后,就給豬先打針再灌水,吳培鋒殺豬用了半瓶藥水。灌水的目的是增加豬肉的重量,灌苯甲酸鈉和打針的目的是多灌水及豬肉增色。吳培鋒幫助其父親吳世金殺豬,從2009年3月干到7月,每月屠宰二百多頭豬。”一名知情人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景。
曾經(jīng)在屠宰廠工作過的江全(化名)證實,在張店白家生豬定點屠宰廠李中朋幫著李繼華殺豬,屠宰時先給豬打針,然后灌水,再宰殺,李繼華從趙如文那里購買的藥水,在殺豬時共用兩瓶。李中朋幫著李繼華殺了一百多頭豬。“我在張店白家生豬定點屠宰廠給徐京河打工干屠宰,共計干了三個月。開始殺豬灌水是先灌上一把苯甲酸鈉,然后再灌水,灌一次后停一個小時再灌一次,然后再殺。后來就給豬先注射藥水然后再灌水,灌水是增加豬的重量,灌苯甲酸鈉和打針后不但能多灌水而且肉質新鮮。范純金給徐京河干了三個月,宰殺灌水豬四百余頭,約有44 000斤左右豬肉。”許風(化名)說。
每天晚上要給待殺的生豬灌摻有苯甲酸鈉的地下水,2009年5月以后,吳世金開始給業(yè)戶提供了“藥水”,來給豬注射,然后再灌水。灌水是增加豬的重量,灌苯甲酸鈉和打針后肉質新鮮、肉干,灌進去的水不往外淌。
在審理中法官認為,被告人趙如文在未取得藥品生產、經(jīng)營許可證和批準文號情況下,非法生產、銷售含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沙丁胺醇的藥品,擾亂藥品市場管理秩序,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jīng)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成立;被告人吳世金、王用江、徐京河、宋連軍、李繼華為獲取更高利潤,在生豬屠宰前給豬注射含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沙丁胺醇藥品并灌注地下水,將含有沙丁胺醇或者苯甲酸鈉灌注地下水的豬肉銷往市場供人食用。 “被告人吳世金、王用江、徐京河、宋連軍、李繼華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吳世金、王用江、徐京河、宋連軍、李繼華生產、銷售金額超過5萬元,其行為又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