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6/29 16:46:00 來源:金農網 閱讀數:
2010年,黃島經濟區在加強發展畜牧產業的同時,強化措施規范畜牧業生產秩序。
一是實行規模養殖場(企業)備案制度。每月20日前,各規模養殖場(企業)要將存欄、出欄情況,補免情況及時報到當地動物衛生防疫監督機構,接收監督。
二是對從外地引購畜禽時要提前3天申報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引進后進行嚴格檢疫和隔離觀察。
三是養殖場(企業)全部推行健康養殖,建立健康養殖檔案,確保畜禽產品安全。
四是嚴把養殖用藥、飼料關。嚴格執行獸藥報檢制度,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嚴厲打擊販賣、經營假劣、禁用獸藥的行為。強化飼料企業的監管和外埠飼料的檢驗,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是強化畜禽生產中的檢疫程序的管理。畜禽出欄和外運都得提前3天接受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后方可出欄或外運。
六是加強畜禽生產的廢棄物管理。規定規模養殖場都要設立無害化處理場所,對廢棄物、病死雞要嚴格按照規定深埋、焚燒等無害化處理,同時,積極做好糞便的集中發酵和肥化利用,實行清潔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