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8/11 14:40: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泔水中含有鉛、汞等重金屬元素,以及大量的細菌和寄生蟲,長期使用泔水喂豬,豬體內會帶有很多病菌,并通過食物鏈對人體造成危害。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墨市田橫動監站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取締和打擊泔水喂豬及屠宰、銷售泔水豬肉的不法行為。
一、加強宣傳力度,讓廣大消費者認識到泔水豬的危害,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拒絕購買泔水豬肉,切斷泔水豬的銷售渠道,讓泔水豬失去市場失去消費群體,從而杜絕泔水豬的上市流通。
二、加強養殖場監管,堅決取締泔水豬飼養。田橫動監站組織防疫員對轄區養豬戶進行了逐一調查摸底,將養豬戶的所有信息全部登記備案,對利用泔水飼養生豬的養殖戶采取綜合整治措施,拒不進行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締。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強對餐廚垃圾收集、清運和處理的全過程監管;加強對飼養泔水豬的養殖場的整治;加大對屠泔水豬,銷售泔水豬肉的打擊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動執法車輛20多車次,執法人員70多人次,對轄區30多個養豬場,10多個集市,20多個超市和肉食店進行了檢查,未發現泔水豬養殖和泔水豬肉銷售現象。
四、制定實施《田橫動監站泔水豬綜合整治辦法》,建立泔水豬整治長效機制,將泔水豬整治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切實保護生豬行業健康發展和老百姓食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