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8/16 14:16:00 來源:道縣新聞網 閱讀數:
為了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讓群眾吃上安全的畜禽水產品,2009年,縣畜牧水產局依法從多方面加強了畜禽水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
一是切實加強了對獸藥、飼料經營戶所銷售的養殖業投入品的監督檢查。縣畜牧水產局對獸藥、飼料經營企業的檢查每年不少于4次,目前為止,執法人員已檢查飼料、獸藥經銷戶416戶次,檢查覆蓋率達到100%。此外,執法人員還檢查了獸藥、飼料經營戶是否依法建立了產品溯源記錄,對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獸藥、飼料購銷臺帳和銷售記錄的嚴肅責令其及時整改,并補充完善。通過嚴格執法,養殖業投入品市場得到了有效整治。
二是切實加強了養殖企業(場、戶使用獸藥、飼料環節的監管。半年以來,縣畜牧水產局技術人員多次對養殖企業(場、戶進行宣傳培訓,嚴禁養殖企業(場、戶在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并督促養殖企業(場、戶自配飼料的抽檢和加工點的檢查,建立健全自行配制和使用飼料的檔案記錄。目前為止,局專業技術人員已抽檢了豬尿樣1287個,“瘦肉精”檢出率為零,確保了生豬生產過程的質量安全。
三是切實加強了對供粵、滬養殖場,屠宰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相關部門繼續嚴格實行生豬產地檢疫與“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同步檢測,生豬出欄前進行“瘦肉精”等違禁藥品抽檢,每戶每批至少抽檢1頭;規模養殖場(戶和銷往廣東、上海等外省、市的生豬嚴格按3%的檢疫數抽檢;定點屠宰場“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抽檢比例不得低于5%。此外,對于生豬販運商及生豬經紀人,相關工作人員做到了全面掌握生豬販運戶(經紀人的基本情況并與其簽訂保證不販賣非法添加物、不收購含“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豬、不收購病死豬的承諾書。生豬販運商在收購生豬時,要對生豬來源、畜禽標識等進行詳細登記,確保每頭生豬都能追溯到場(戶,從而確保了流通環節畜禽產品的質量安全。
四是縣畜牧水產局水產部門切實加強了對水產苗種及水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相關工作人員嚴格審批許可制度,逐步淘汰規模小、條件差、管理薄弱的苗種生產單位,查處不合格生產單位與無證生產行為,大大規范了水產苗種的生產秩序。此外,執法人員還加強了對水產苗種違禁藥物的抽檢力度,對于在水產品產地監督抽樣過程中發現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等違禁藥物超標的一律進行無害化處理,檢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上半年,執法人員對陽性樣品生產單位執法查處率達到了100%,確保了全縣水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