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9/3 11:18:00 來源:食品商務網 閱讀數:
財政部9月2日消息稱,該部日前印發了《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對2007年版的《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加以修改,對大型生豬產業化龍頭企業實施整合生豬產業鏈、引導產銷有效銜接的項目予以支持。此項鼓勵政策由中央財政統一實施,不包括下達至縣級財政的獎勵。
給予生豬調出大縣的獎勵資金,將直接分配到縣。獎勵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主要用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豬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生豬生產方面的支出,包括養殖大戶購買種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生豬防疫服務費用及保險保費補助支出,采用先進養殖技術等;生豬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貸款貼息等支出;支持生豬產業化龍頭企業實施自建基地、幫助合同養殖場(戶、合作社)發展生豬生產,建設豬肉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改善加工流通條件等項目的支出;規范無害化處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