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9/17 14:56:00 來源:互聯網 閱讀數:
豬肉是我國絕大多數居民的主要肉品來源,生豬屠宰是我國實行嚴格市場準入的行業之一,承擔著服務“三農”、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保障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的產業功能和社會責任。為引導生豬屠宰行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肉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規劃綱要,規劃期為2010-2015年。
我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現狀
1998年《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生豬屠宰行業已進入依法管理的新階段。10余年來,生豬屠宰行業發生了以下積極變化:
(一)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水平有較大提高。隨著生豬定點屠宰制度的落實,縣級以上城市豬肉供應已基本上來自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包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下同),鄉鎮進點屠宰率近95%,私屠濫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豬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顯減少。
(二)行業技術水平升級加快。全國機械化屠宰廠(場)已達到3000余家,較實行定點屠宰制度前增加了10倍,部分定點屠宰企業的生產裝備、工藝技術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三)企業規模化、品牌化效應開始顯現。2008年,全國規模以上定點屠宰企業2205家,約占全國定點屠宰企業總數的10%,年屠宰量已占全部定點屠宰量的68%;一些屠宰加工企業開始實行品牌化經營,全國已有肉類注冊商標500多個。
(四)管理有序的開放式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破除地區市場封鎖取得進展,一些大型屠宰加工企業已在全國或較廣區域內配置生產資源,依托自身質量、品牌和規模優勢,運用先進流通方式拓展銷售市場,品牌肉連鎖店、專賣店、冷鏈運輸快速發展,優質豬肉產品已部分實現跨區域流通。
(五)屠宰管理法規和標準體系逐步完善。2008年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配套辦法已頒布實施;屠宰相關標準進一步健全,對定點屠宰企業規范化、標準化生產起到規制和引導作用。
(六)屠宰執法體系初步形成。大部分省、區、市、縣成立了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機構,全國已有2000多支專(兼)職生豬屠宰執法隊伍,生豬屠宰監管力量得到加強。
當前我國生豬屠宰行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產能總量嚴重過剩,落后產能比重過大;行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產業集中度偏低;相當一部分定點屠宰企業設備設施簡陋,未達到相關標準,屠宰操作規范和檢驗檢疫制度尚未落實;約75%的定點屠宰企業實行代宰制,產品形態同質化、忽視品牌建設的現象仍很普遍,惡性競爭嚴重;屠宰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屠宰技術人員和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專業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生豬屠宰執法在人員、經費、裝備和檢測能力等方面仍嚴重不足。這些問題不僅對豬肉質量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也對生豬屠宰行業的現代化轉型和持續健康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