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9/19 15:42: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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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從即日起正式開始。為進一步規范生豬定點屠宰秩序,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市商務局、市農委、市工商局等十部門將依據各自的職責對全市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屠宰設施、布局、防疫、衛生、環境等條件進行審核驗收。
近年來,我市的生豬定點屠宰行業持續發展,市場秩序逐步規范,一些先進的生產線相繼投入使用,極大地提升了屠宰行業的生產水平。但是,由于定點屠宰企業過多,技術水平低,產能過剩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給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帶來很大隱患,也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潛在風險。根據商務部文件精神和省商務廳、市商務局的安排部署,從即日起,我市決定對全市轄區內已取得《甘肅省家畜(禽)定點屠宰證》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進行審核換證。市區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可向蘭州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換證申請;縣(區)生豬定點屠宰廠由縣(區)商務部門統一組織向蘭州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換證申請。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將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報送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企業進行現場審核后,由審核換證領導小組提出審核意見上報市政府,并向省商務廳報送材料。省商務廳接到報送材料后,就企業是否符合設置規劃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向市商務局反饋。對符合設置規劃,達到條件和標準的企業,由市商務局報請市政府批準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頒發生豬定點屠宰牌證,并向社會公布名單,同時登錄全國屠宰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填報定點屠宰企業基本信息。
據市定點辦工作人員介紹,此番審核對符合設置規劃,但達不到審核內容中所列法規規定的條件和標準的企業,將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過12個月,整改期間不得從事屠宰活動;整改期結束后仍不達標的,要報請市政府取消定點屠宰資格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