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10/13 14:51:00 來源:新華網 閱讀數:
養殖生豬、雞鴨等畜禽,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還要嚴格控制環境污染。浙江省政府最近專門就農業廢棄物的處理與利用出臺省政府令,明確規定,養殖畜禽亂棄其糞便導致環境污染的,最高可罰5萬元。
記者8日從這份名為《浙江省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促進辦法》的浙江省政府令中發現,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須根據當地農業廢棄物處理能力和環境承載能力,結合種植業、林業等產業區域布局,按照生態農業的發展要求,合理確定畜牧業區域布局和養殖規模。
而且,畜禽養殖場要配套建設相應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落實管理措施,保障相關設施的正常運行,防止污染環境。
該省政令規定,一旦查實畜禽養殖場未按照規定處理畜禽養殖廢棄物的,即將由縣級以上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造成環境污染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了解,這一新規從今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