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11/22 11:20:00 來源:富寧縣經濟商務局 閱讀數:
為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監督管理,用好上級撥付我縣的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資金,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我縣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資金使用辦法:
一、資金來源
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資金主要由國家財政部和省財政廳兩級撥付。
二、補貼內容和對象
(一)病害豬損失補貼。經檢疫人員在生豬屠宰前、屠宰后檢疫發現的病害生豬并由屠宰企業和檢疫人員進行銷毀處理。給予屠宰戶補貼每頭豬500元。
(二)無害化處理費用。是屠宰企業對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的費用,給予企業每頭豬補助處理費用80元。
(三)新建生豬定點屠宰場補助。為加快我縣鄉鎮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發展,對符合規劃,建成并驗收合格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建設資金10萬元(其中無害化處理設備資金補助3萬元)。
(四)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技改擴建補助。對已投產的屠宰場進行技改擴建項目,視技改項目給予適當的補助。
三、補貼資金申請依據及撥付程序
(一)病害豬損失所需財政補貼資金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資金。由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提出申請,經縣畜牧獸醫局核實認可后,報縣經濟商務局核實后報送縣財政局。
(二)新建屠宰企業補助資金。經縣經濟商務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其驗收合格后,由企業向縣經濟商務局提出申請,經縣經濟商務局審核確定報縣財政局。
(三)技改擴建項目補助。由企業向縣經濟商務局提出申請,經縣經濟商務局審核確定報縣財政局。
以上資金由縣財政局負責審核、撥付。
四、申請項目補助資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定點屠宰企業必須建立生豬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補貼登記管理制度,按照《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補貼發放記錄表》和《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記錄表》規定的格式要求,如實記載病害豬貨主或企業名稱、病害豬數量及處理原因、檢疫員或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簽名及檢疫檢驗時間、補助金額、補助金申領人簽名、無害化處理數量、處理方式及處理時間等信息。
(二)申請新建補助資金必須提供《屠宰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申請以及購買無害化處理設備發票等材料。
(三)申請技改擴建項目補助須提供《可行性報告》、《施工合同》、申請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