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1/4 9:52: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今后在安徽省,一旦豬肉出現問題,或將可追查到豬肉來源。記者從安徽省政府獲悉,自即日起,該省要求生豬定點屠宰單位建立生豬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并規定不合格生豬產品將被召回。
1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規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應當建立生豬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如實記錄生豬進廠(場、點)時間、數量、產地、供貨者、屠宰和檢驗信息以及出廠(場、點)時間、品種、數量、流向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同時,不合格生豬產品將被召回,安徽省表示,發現其屠宰的生豬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可能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將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該批次生豬產品,對召回的生豬產品應當采取無害化處理措施。
據悉,安徽省生豬屠宰將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的管理制度。未經定點,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必須經畜牧獸醫、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審查,并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后,方可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