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1/30 16:15: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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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或改擴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將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并不得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人口密集區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大氣污染嚴重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回避的區域設置定點屠宰企業。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設置規劃(2010—2015年)》,到2015年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控制在200個以內,小型屠宰場點壓縮到1800個以內,總量控制在2000個以內。
5年內屠宰場不超2000個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3160個,比2000年減少3034個。
目前,我省生豬屠宰行業仍存在布局和結構不合理,定點過多,產能總量嚴重過剩,落后產能比重過大等問題。
《設置規劃》明確,未來5年內,我省將通過實施規劃,淘汰落后產能,更多企業采用現代機械化屠宰,遏制私屠濫宰。到2015年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控制在200個以內,小型屠宰場點壓縮到1800個以內,總量控制在2000個以內,總體上達到壓縮35%的目標。
為放心要新建屠宰場先環評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要綜合考慮城鎮建設規劃、生豬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水平、交通運輸條件以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統一規劃和布局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逐步淘汰落后產能,壓縮過剩產能,遏制重復建設和過度競爭。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的設置不能污染環境,也不能受到環境污染。新建或改擴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并不得在下列區域設置定點屠宰企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人口密集區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大氣污染嚴重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回避的區域。
保環境城中不再新設屠宰場
在定點屠宰廠(場)數量上,將遵循“總量只減不增”的原則,嚴控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總量:到2015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區原則上要少于2個;縣(市、區)政府所在地原則上設置1個,能保證市場供應的地方可不再設屠宰廠(場)。
各地新建和遷建、改擴建生豬屠宰廠(場、點)應規劃要求和本地區壓縮屠宰廠(場、點)數量相結合,沒有實現壓縮數量的不得審批新建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設區的市在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城區內原則上不再新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