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3/21 11:57: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瘦肉精”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農發電[2011]第2號),為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監管,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3月18日,新昌縣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瘦肉精”監管工作的通知》(新防動指辦〔2011〕3號)。
一是迅速組織開展養殖環節檢查。縣農業局立即啟動以規模養殖場為重點的生豬養殖環節抽查檢查工作,擴大“瘦肉精”監測覆蓋面和抽檢頻次,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到上下齊心,合力抓好相關工作。
二是實行嚴格的準出和準入制度。農業部門會同商務部門督促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浙江省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辦法》開展生豬宰前檢測工作,并加強監督抽檢。對檢測不合格的,一律按規定予以無害化處理。嚴格執行調入生豬及其產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調入后檢出動物疫病和“瘦肉精”的輸出地,將立即停止調運。
三是進一步加強飼料監管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加強對轄區內飼料生產的監管,密切關注飼料生產企業特別是生豬養殖場(戶)自配料中使用的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來源和品種,對發現的可疑物質要進行抽樣檢測,消除飼料源頭安全隱患。各鄉鎮(街道)結合《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的宣傳貫徹,進一步明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職責,突出強化飼養環節病死動物源頭監管,切實做好病死或檢疫不合格動物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