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3/23 9:21: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像雙匯這樣的大企業,完全可以和散戶建立直接的“訂貨”機制,通過合同的方式,直接購買散戶的生豬,統一規劃和管理養豬行為。
近日,河南省畜牧局下發了《關于開展生豬散養戶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排查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將全省的“瘦肉精”排查范圍擴大至所有50頭以下的生豬散養戶。此前,河南省已經對全省50頭以上的生豬飼養場戶按5%的比例進行抽檢。
為何要把“瘦肉精”的排除范圍,擴大到所有50頭以下的生豬散養戶?這是因為此前的檢查發現,不僅在大型養殖場發現有“瘦肉精”的存在,在散養的生豬養殖場也出現了“瘦肉精”。而且,散養的概率往往比大型養殖場更高。
一般來說,如果養殖場的規模巨大,前期投入成本相對較多,這些養殖場的所有者就會比散養者更愛惜羽毛,更注重聲譽的培育,也就更有激勵去拒絕那些不良行為。試想一下,一個有著1萬頭生豬的大型養殖場,僅僅因為其中的一頭生豬被檢測出現“瘦肉精”,就會殃及其余的生豬,他就沒有必要為這些蠅頭小利自毀品牌。
三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已經證明,農業經濟中的小規模養殖戶,在利益驅動下容易忽視道德風險。此次的瘦肉精事件再次證明了這一點。而且,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很多奶牛散養戶并沒有被依法懲罰,甚至也談不上道德上的譴責:使用了三聚氰胺奶源的三鹿奶業倒閉了,但是提供奶源的一些散戶,卻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從目前來看,此次的瘦肉精事件或許也是如此:雙匯公司因為使用瘦肉精,受到了資本市場上的用腳投票,那些散養戶卻沒有承擔更多的責任在缺乏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很多時候也不能具體追責。
這也就涉及監管層面的問題。當監管者要面對市場上諸多的“游擊隊”時,往往是力不從心。因此,無論從控制風險還是提高監管效率的角度來說,都需要考慮當前生豬養殖產業的升級。一個監管機構面對1萬個市場主體和100個市場主體,哪個情況下更有利于節省監管成本?答案不言而喻。
當然,產業升級或者說集約化,也并不意味著要將當前的養豬散戶完全排擠出市場,而需要考慮采取一些過渡的方式。比如,像雙匯這樣的大企業,完全可以和散戶建立直接的“訂貨”機制,通過合同的方式,直接購買散戶的生豬,統一規劃和管理養豬行為。這樣既能保證肉品來源的安全,也可以確保散戶的利益。
有關部門在徹查“瘦肉精”時,也不妨從行業整體發展的角度,考慮如何推動這樣的產業升級。確保生豬養殖的源頭規范可控,同時盡量減少從生豬到企業的中間環節,這樣才能減少安全監管的漏洞。實際上,這也是從源頭上抓起,對保障蔬菜、水果等其他行業的食品安全,也具有同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