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3/23 10:21:00 來源:深圳新聞網 閱讀數:
記者3月22日從深圳檢驗檢疫部門獲悉,目前為止,所有供港活畜的養殖情況和衛生狀況均符合中國大陸及香港要求,未有“瘦肉精”檢出。
深圳口岸是供港活畜的重要離境口岸,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經深圳檢驗檢疫局離境檢疫的供港活畜8604批,332030頭,貨值約8781.41萬美金。
據悉,所有的供港活畜都必經經過三道嚴格管理。
首先,產地檢驗檢疫局對注冊廠嚴格管理,確保藥殘不超標。按規定,所有供港活畜養殖場均不得購買存放和使用“7+1”種禁用藥;37種限制藥應專柜存放,專人使用,詳細登記,嚴格按專職備案獸醫處方用藥;供港活豬在出欄前45天應停藥;進入停藥期的豬舍懸掛停藥警示牌,所有投入品不含藥物,如患病需治療,必須先轉入隔離舍不再供港。
深圳筍崗檢驗檢疫局對中轉倉的供港活豬嚴格監管。首先飼料必須來自檢驗檢疫機構備案的廠家,確保飼料來源安全;其次對飼料實行嚴格的申報管理,將飼料的采購、儲存、使用、核銷等納入監管范圍;第三,建立飼料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中轉倉建立入出庫臺賬,標明每批飼料的名稱、數量、生產廠家、進倉時間、使用時間等信息;第四,監督出口企業對自用料中萊克多巴胺、鹽酸克倫特羅等獸藥殘留的自檢自控工作,檢測合格后方準使用。
從全國各省份注冊供港豬場運抵深圳口岸的生豬,經深圳檢驗檢疫局進行離境檢疫后,由香港貨柜車接駁供港。到港后,每個注冊場來源的豬都必須由香港食環署工作人員抽檢尿樣,同時進行傳染病、皮膚病等方面的臨床檢驗,而后生豬經檢測體重、編號,進入拍賣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