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5/4 9:49:00 來源:株洲日報 閱讀數:
事件回放:根據規定,城區市場銷售的生豬產品,必須來源于城區定點屠宰廠(場)。記者調查發現,違規屠宰場仍在經營,大量鄉鎮肉補了檢疫章往城區跑,城區有近一半的肉并非來自城區定點屠宰場。之后,市定點屠宰辦公室、工商、動檢等部門承諾將加強聯動執法,規范城區豬肉市場。
近日,記者再次回訪發現,三三一附近一家違規屠宰場仍在作業,仍有大量鄉鎮豬肉補章后銷往城區。
記者了解到,4月16日,國務院食品安全檢查小組來株洲檢查時,該違規屠宰場暫停了2天,將豬轉移到其他正規定點屠宰場進行待宰。過后,該屠宰場又繼續違規宰殺,加蓋鄉鎮豬肉專用的檢疫章銷往城區。此外,鄉鎮豬肉補章后仍源源不斷地進入城區超市、農貿市場和集體用餐單位。
市定點屠宰辦主任易家貴表示,近期開展了執法和巡查行動,也多次督促上述違規屠宰場進行整改,目前三三一附近這家屠宰場將與五里墩鄉定點屠宰場合并,至于鄉鎮豬肉進城區市場的問題,的確還存在(特別是河西),希望工商部門加大執法力度。
豬肉市場整治聯合執法隊的一位工商局工作人員則表示,按照株洲市定點屠宰條例,城區市場銷售豬肉必須有兩證兩章,但因為當前補章后鄉鎮豬肉(無兩證兩章)進城規模大,查處難度比較大,遇到很大阻力。
此外,工商部門也曾表示,那些補章的鄉鎮豬肉就是進城的,動檢部門不應該對這些豬肉補章。
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董艷德說:“豬肉市場管理,就是要各司其職,我們根據動物防疫法,只要是對外銷售的豬肉,要求有宰必檢。而株洲動檢部門首創對鄉鎮豬肉蓋紅色章的做法,就是為了讓工商部門容易區別,他們應加強監管,不能怪動檢部門。”
對于鄉鎮豬肉補章包月交費的問題,董艷德解釋說,動檢檢疫費是按政策收取,但為了防止鄉鎮動檢人員貪污檢疫費,才不得已實施如此辦法:根據每月檢疫豬肉數量情況,讓動檢員每月定額上交一定檢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