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5/17 10:21:00 來源: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 閱讀數:
一是嚴厲打擊對活豬注水和違法屠宰注水生豬的行為。通過舉報投訴和明查暗訪等方式,重點排查定點屠宰廠(場)的周邊區域、城鄉結合部以及農村公路邊的村舍院落有無生豬注水窩點,屠宰廠(場)是否在設計的待宰圈之外另行設置的暫養圈。一旦發現給生豬注水,沒收注水生豬和工具,搗毀注水設施設備,對當事人給予從重處罰。
二是指導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完善無害化處理和品質檢驗等設施設備,嚴格落實活豬進廠制度,無產地檢疫和耳標的生豬不得進廠;嚴格屠宰操作工藝流程,待宰靜養不得少于12小時;嚴格品質檢驗制度,未經品質檢驗和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不得出廠上市銷售;嚴格無害化處理制度,對病害生豬和病害生豬產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嚴格登記臺帳制度,做好活豬進廠、肉品出廠、品質檢驗和無害化處理登記臺帳等“五項制度”。
三是試行定點屠宰廠(場)交叉互派駐廠監督員,相互監督五項制度的落實。
四是要圍繞鏟除生豬注水違法行為賴以生存的環境和土壤,區縣加強聯動,部門相互合作,探索建立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與此同時,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凈化屠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