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6/2 8:40:00 來源:互聯網 閱讀數:
《山東省畜禽養殖辦法》開始施行,這標志著畜牧養殖管理進入了一個依法管理新時期。該《辦法》綜合了動物疫病防控、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各方面的具體規定,更加有利于養殖者綜合執行,監管者綜合執法,認真貫徹實施該《辦法》對于進一步規范我市畜禽養殖行為,促進畜牧養殖業規范發展、生態循環、安全高效,實現規模化養殖和標準化生產提供了法律依據。
新出臺的養殖管理辦法規定,今后發展畜禽養殖業不僅要實行畜禽養殖規劃布局制度,還要實行劃分禁止養殖區、控制養殖區和適度養殖區制度,這可以說是養殖業歷史上的一大里程碑。《辦法》規定,禁止養殖區內不得新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已建成的按照有關規定期限關閉或者搬遷,控制養殖區嚴格限制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數量和規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養殖場(小區),并對適合養殖區內興建畜禽養殖場(小區)的選址和必備條件等進行了明確。
該《辦法》還明確了畜禽養殖備案制度,明確了養殖備案標準,統一了生豬、牛、羊、家禽、兔的備案規模,規范了備案程序、備案內容及變備案等相關事項,明確了信息交流制度,明確規定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將備案情況通報同級環保部門,下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匯總上報上一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對一定規模以上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備案,既可以實現畜產品質量可追溯,又能促進產業宏觀調控,對于把握整個產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時,該《辦法》還依法規范了養殖行為,促進行業綜合執法。《辦法》在防疫環節對進場檢疫、防疫消毒、強制免疫、疫病監測、重大動物疫病控制、病死畜禽處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在投入品環節,規定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及其他投入品,建立獸藥殘留監測制度;在污物處理環節,規定養殖場(小區)應當采取糞污無害化處理措施,鼓勵畜禽糞便生態還田、生產沼氣、制備有機肥等循環模式;在檔案管理環節,規定了養殖場(小區)的檔案內容和管理要求;在執法合作,對養殖場(小區)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管提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