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6/7 15:51:00 來源:浙江新聞網 閱讀數:
曾轟動溫州全城的“販賣病死豬”案,于今年6月2日下午在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涉案者盛曉敏、陸和蓉、陸寶云等12名被告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處1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處100萬至10萬元不等罰金。
2010年5月,市民提供的一條關于病死豬地下屠宰場的舉報線索,引起了溫州相關部門關注,并展開暗訪追蹤,一條從收購、屠宰、加工到銷售病死豬肉的觸目驚心的“非法利益鏈”也隨之浮出水面。
2010年5月20日,溫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查處了陸和蓉、陸寶云位于鹿城區上田東路的豬肉加工場,現場查獲7.375噸豬肉。經鑒定,均系死因不明的死豬肉。
同日,溫州市甌海區經濟貿易局查處了潘中勝位于甌海區新橋街道旸湖西路的豬肉加工場,現場查獲0.253噸死豬。經鑒定,均系病死豬。
2010年6月3日,衢州市衢江區生豬屠宰執法監督檢查大隊查處了盛曉敏位于衢州市衢江區蓮花鎮五坦村的屠宰場,現場查獲5.28噸死豬肉。經鑒定,均為檢疫不合格的豬肉。
2008年至2010年5月期間,盛曉敏、陸和蓉、陸寶云等十二名被告人將病死豬收購、屠宰、加工后,堂而皇之進人農貿市場,最后擱進了市民的“菜籃子”。
經查,這些病死豬肉主要來自衢州各地及溫州永嘉、瑞安等地,多為死因不明的病死豬。被地下屠宰場收購后,經屠宰加工,這些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的病死豬肉又被銷往豬肉加工場,加工成醬油肉、炸排骨、煮排骨等各類豬肉制品。
隨后,這些改頭換面的病死豬被搬上鹿城、甌海的“菜籃子”等農貿市場的某些熟食攤出售,價格通常比其他攤位便宜一點,以吸引客源。
據交代,病死豬肉的價格遠低于市場價,豬肉加工場多以每市斤3元至3.5元價格購入,最低的甚至在1元左右,而新鮮豬肉的市場售價則為每市斤十幾元。
2011年1月13日,溫州鹿城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盛曉敏、陸和蓉、陸寶云等十二人提起公訴。鹿城法院審理后,于同年6月2日對十二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盛曉敏、陸和蓉、陸寶云等十二名被告人銷售病死豬肉金額在6萬元至80多萬元不等,其中盛曉敏涉案的銷售金額最高,達80多萬元。另查明,盛曉敏曾犯盜竊罪和交通肇事罪,有犯罪前科,犯本案時仍在緩刑期內。
鹿城法院認為,根據中國生豬屠宰條例、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等規定,此案被告人生產或銷售未經相關部門檢驗檢疫的豬肉或豬肉制品,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動物防疫法的相關規定,屬于不合格產品。
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是以“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為構成要件,而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實本案造成上述危害后果,故對各被告人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論處。
法院最后對盛曉敏等十二名被告人分別處以1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獲刑最高的盛曉敏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并撤銷其二年六個月緩刑,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