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6/13 13:39:00 來源:德州新聞網 閱讀數:
為確保市民吃上放心肉,連日來,德州市工商局運河分局與轄區各市場開辦方分別簽署了《豬肉市場監督管理責任書》,市場開辦方又與市場內豬肉經營戶簽署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同時要求,以后凡是進市場經營豬肉的經營戶首先要與市場開辦方簽署責任書。
據介紹,《豬肉市場監督管理責任書》中明確規定了市場開辦方每天要對市場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銷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肉類,或者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制品,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等不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如開辦者未履行該責任,工商部門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六條,對開辦者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營業執照。《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中明確規定了豬肉經營戶保證不銷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豬肉,或者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豬肉,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豬肉,如違反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以后買肉放心了,因為市場管理中心和執法部門管理的比較到位,每天都來檢查。”得知經營戶簽訂了“放心肉”銷售責任書,家住運河開發區陳莊村的陸大媽心里感到很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