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7/27 9:06:00 來源:長沙新聞網 閱讀數:
7月26日下午,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一審修改稿)》。記者獲悉,我省的生豬定點屠宰將實行一點一證一牌制度。
《草案》規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異地設立分廠;確需設立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小型生豬屠宰點不得在屠宰點以外屠宰生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屠宰點應當將定點屠宰標志牌懸掛于廠(場)、點的顯著位置。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不得出借、轉讓、冒用和偽造。
《草案》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生豬或者生豬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否則將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取消其小型生豬屠宰點資格。
《草案》還規定,新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選址,應當距離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醫院、學校等公共場所以及居民住宅區五百米以外,不得妨礙或者影響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場所的活動;已建成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屠宰場點不符合前款規定要求的,有條件的地方,應當逐步搬遷或者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