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7/27 15:39:00 來源:安徽商報 閱讀數:
26日,記者從合肥市畜牧水產局獲悉,該市出臺了新規程,為保護環境,規定新建種豬場、養豬場(小區)選址必須在長豐、肥東、肥西三縣境內,不得在合肥市城區范圍內。
合肥市畜牧水產局介紹,養豬場(小區)要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區域及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以上。 “而且種豬場、養豬場(小區)要分設生活管理區、生產區和病死畜及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