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8/3 15:19: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信貸和保險對生豬生產的支持,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
通知指出,2007年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生豬生產的發展,穩定了市場供應。但由于散養戶退出生豬生產較快、生豬疫病多發和養豬成本不斷增加等因素,以及一些地區和單位對持續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抓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的工作力度不夠,造成最近一個時期豬肉供應偏緊,價格大幅上漲,增加了消費者的生活負擔,影響了物價總水平的穩定。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著力構建防止價格大起大落、生產大上大下的長效機制,減緩生豬市場的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具體應從八個方面入手,分別是:繼續大力扶持生豬生產、切實加強生豬疫病公共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信貸和保險對生豬生產的支持、加強生豬市場調控和監管、完善生豬生產和市場統計監測制度、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正確引導市場預期、正確引導市場預期。
通知首先提出要繼續大力扶持生豬生產,包括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完善生豬飼養補貼制度、完善生豬良種繁育政策和擴大對生豬調出大縣的支持。“十二五” 期間,每年繼續安排中央投資25億元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并視情況適當增加投資。各地要繼續按照每頭每年100元的標準,對能繁母豬發放飼養補貼,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60%的補助,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中央直屬墾區補助100%。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獎勵政策,將獎勵范圍由目前的421個縣增加到500個縣,調動地方政府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的積極性。獎勵資金繼續按現行辦法專項用于改善生豬生產條件、加強防疫服務、貸款貼息和保費補助等方面。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生豬疫病公共防控體系建設,實行免費強制免疫,并完善生豬防疫撲殺和無害化處理政策。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隊伍,中央財政對基層動物防疫員的工作經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地方財政也要給予相應補助。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撲殺的生豬補助標準,由目前的每頭600元提高到800元。國家加大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支持力度,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補貼由每頭500元提高到800元;對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費用給予每頭80元的補助,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按照生豬撲殺現行比例分擔。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強化信貸和保險對生豬生產的支持。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在縣級建立和完善擔保貸款體系。加快推進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提供信用擔保服務。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政策。按照現行規定,繼續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建立更加嚴格的保險與耳標識別、生豬防疫和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提高能繁母豬保險覆蓋面。
在加強生豬市場調控和監管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機制,加強市場、質量和價格監管。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豬肉儲備總量,要以增加活體儲備為主,適當增加儲備凍豬肉數量,中央和地方財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業建立商業儲備,作為政府調控市場的補充資源,保障政府和商業儲備的長期穩定運行。
通知要求,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尚未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省份,要在今年底前全部建立。已經建立的省份,要按機制要求及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同時,要采取定點供應儲備食品、落實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加強學生食堂管理等多種方式,確保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健全統一信息發布平臺,按照職責定期發布相關信息,引導養殖戶合理調整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結構。要積極引導新聞媒體真實、客觀、全面報道生豬市場變動的信息,平衡報道豬肉價格變動對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影響,防止過度渲染,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