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8/16 14:54:00 來源:合肥晚報 閱讀數:
記者昨天從合肥市商務局獲悉,《合肥市規范生豬屠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暫行辦法》正在向市民公示。“在網上看到那個新辦法明確規定,給豬肉注水最高罰10萬元,相信高額罰款,會讓不法商販們收斂一點。”市民方麗說。新辦法中更加嚴厲的四級處罰標準和“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制度”新規,讓合肥市民大呼“放心”。
私自屠宰生豬
對單位最高罰款20萬元
據合肥市商務局工作人員介紹,新辦法是對2008年印發的生豬屠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的“升級”,修訂主要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安徽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文件和合肥實際進行。
2008年暫行辦法中對生豬屠宰中的違法行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的輕重程度,給予“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四級處罰標準,商務局依據情況自由裁量。修訂后的新辦法中具體處罰條例共12條,依然沿用這四種處罰標準,但處罰更加嚴格。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不但要取締,還要進行經濟處罰,針對單位的最高罰款高達20萬元,個人最高罰款1萬元。給豬肉注水,最嚴厲的,除了沒收工具及非法所得外,還要對定點屠宰廠或單位處10萬元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罰款。
不法生豬屠宰
咋處罰群眾意見很重要
從省商務廳獲悉,全省將對35家規模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加工企業的關鍵環節安裝“電子眼”,監控內容與省、市、縣商務局聯網,實現生豬屠宰的遠程實時監控。生豬進入屠宰廠后,有沒有注水?是否經過嚴格檢驗檢疫?這些問題以后都可以“一目了然”,有利于新辦法的實施,使合肥市民可以吃豬肉更放心。
新辦法除了懲罰更嚴厲外,也有人性化一面,新辦法規定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免于處罰。還多了條新規,即“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群眾公議制度”。即行政處罰實施主體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將案件卷宗材料及處罰初步意見提交群眾公議團。在聽取執法機關辦案解讀說明后,根據需要,也準許當事人進行陳述、申辯,群眾公議團需要根據執法機關的辦案解讀說明和行政相對人的陳述,作出自己的判斷。最后由群眾公開評議并形成公議意見,作為處理行政處罰案件的重要依據。這次修訂的新辦法有效期為兩年,之后根據市場,制定或修訂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