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8/18 14:58:00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網 閱讀數:
今日,莆田市出臺《關于扶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意見》,明確自2012年至2015年,莆田市每年將安排扶持畜禽標準化養殖治污資金1000萬元,打造優質、高效、安全、生態的現代畜牧業。
意見提出,至2015年,全市生豬年出欄量將控制在130萬頭,家禽出欄量將控制在3400萬羽;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比重明顯提高,生豬規模化達90%以上,肉禽達95%以上,蛋禽達90%以上;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實現畜產品全程質量可追溯。
扶持發展對象包括以下3類:位于可養區或禁建區內,現有生豬常年存欄5000頭以上,肉禽年出欄20000羽以上,種、蛋禽存欄10000羽以上,或在2014年底前經改擴建后可以達到上述規模,經改造符合環保竣工驗收及動物防疫有關證書手續的畜禽養殖場;位于可養區內,新建設的畜禽養殖場2年內能夠達到上述養殖規模,且布局合理,已辦理環保竣工驗收及動物防疫有關證書手續的畜禽養殖場;莆田黑豬、莆田絲羽烏骨雞等*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
據介紹,意見重點對規模養殖場的廢水達標排放養殖、生物發酵零排放養殖、豬禽-沼-果(茶、菜、草、林)生態治污養殖、糞液運輸異地種養結合養殖模式的改造以及*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建設等給予扶持補助。
其中,距離城鎮污水主干管網5公里范圍內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必須自行建設從主干管網至場區的污水收集管網,同時實行干檢糞,建設畜禽糞便處理設施,養殖廢水須經沼氣工程處理達標后接入城鎮污水管網,經驗收合格的按自建污水管網每公里一次性給予補助15萬元,每個養殖場最高補助上限為75萬元。
針對位于平原沿海地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水暫不具備接入城鎮污水管網的可采用畜禽舍外生物發酵零排放養殖模式,采取生物發酵方式利用養殖廢水制作有機肥,經驗收合格的,按規范化發酵床面積每平方米一次性給予補助300元,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50萬元。
同時,對位于山區、符合扶持發展條件的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不具備接入城鎮污水管網,但具備糞污消納能力的,可實施種養結合生態模式,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發展循環農業,消納面積在100畝以上,經驗收合格的,按沼氣工程建設容量及消納面積每畝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每個養殖場最高補助上限為50萬元。
另外,就*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建設,意見提出,莆田黑豬、莆田絲羽烏骨雞等*地方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應保證保種核心群數量(莆田黑豬純種母豬存欄150頭以上,莆田絲羽烏骨雞核心群存欄1000羽以上)和質量,除享有各類扶持政策外,每年在扶持專項資金中每場視保種場建設情況還將另行給予保種補助,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