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8/18 15:36:00 來源: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 閱讀數:
一是督促各區縣認真對照檢查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生產條件,對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的,不得發放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
二是建立活豬進廠(場)驗收登記制度,嚴禁無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和耳標的生豬進入屠宰廠(場)進行屠宰。
三是嚴格按照規定的規程和技術要求屠宰生豬,嚴禁變機械屠宰為手工屠宰,嚴禁不按屠宰操作規程屠宰生豬。
四是建立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做到肉品品質檢驗與生豬屠宰同步進行。
五是督促屠宰廠(場)嚴格對屠宰環節病害生豬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限期整改不嚴格對病害生豬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行為,從嚴查處虛報無害化處理數量騙取財政補貼資金行為。
六是指導生豬屠宰廠(場)建立完善活豬進廠、肉品出廠、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臺帳登記管理制度,實行豬肉質量安全溯源制度,落實豬肉質量安全責任。
七是在9月底前,全市所有生豬屠宰廠(場)和手工屠宰場點全面實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驗訖印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兩章兩證”制度。
八是會同畜牧獸醫、工商等部門加強對臨時手工過渡屠宰場點的管理,確保檢疫檢驗合格的肉品才上市銷售。
九是會同公安、工商、農牧等部門強化生豬屠宰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生豬私屠濫宰、對活豬注水和宰殺注水豬、制售注水肉與病害肉等違法行為。
十是在新修訂的《重慶市生豬屠宰管理辦法》和《重慶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出臺前,督促區縣政府暫緩審批新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