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9/9 15:18:00 來源:湖北農業信息網 閱讀數:
7月20日至8月20日,武漢市新洲區畜牧局動物衛生監督所遵照農業部及省、市《關于進一步規范生豬屠宰檢疫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專班,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月時間的生豬屠宰檢疫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五項規范化治理效果。
一是規范動物檢疫證章管理。根據武漢市動監所《關于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場)更新檢疫印章編號的通知》要求,對全區16家生豬定點屠宰場的檢疫印章進行了重新編號和更換,對各地舊檢疫印章和舊檢疫證明文件開展全面清理收繳,共銷毀舊檢疫印章16枚,各類檢疫證明文件81本。
二是規范屠宰檢疫管理。出臺了新的《新洲區屠宰檢疫管理辦法》,重新制定了屠宰檢疫人員的管理、考核及獎懲等措施,明確了屠宰檢疫實行檢疫站長負責制,明確規定,嚴禁向私屠濫宰場所派駐檢疫人員,嚴禁為私宰肉加蓋檢疫印章、出具檢疫證明。
三是規范屠宰檢疫操作規程。嚴格落實宰前6小時報檢、查證驗質與瘦肉精同步監測、檢疫和檢疫記錄與屠宰同步、對經檢疫不合格的生豬及豬肉產品嚴格按規定執行無害化處置制度。
四是規范屠宰檢疫督查工作。區動監所執行不定期督查制度,重點督查檢疫人員到崗及屠宰檢疫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通過發布督查通報、紀律處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促進屠宰檢疫工作的扎實開展。
五是規范屠宰檢疫執法監督。對全區16家生豬屠宰企業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重新檢查與達標驗收,對全區非定點生豬屠宰企業一律采取收繳和停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措施。另外,明確對屠宰過程中出現的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罰措施。對于檢疫中發現的生豬無耳標、無產地檢疫證明等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對當事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對于未經檢疫進入市場的白條肉一經發現立即扣押,同時移交和配合工商部門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