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9/23 13:59:00 來源:云南網 閱讀數:
22日,市政協召開協商會,專題協商《昆明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稿)》,同正在實施的《昆明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相比,《條例(修訂稿)》提高了生豬屠宰企業的準入門檻,增加了產品質量追溯,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外地生豬產品進入本市的備案制度等內容,鼓勵生豬屠宰企業建立完整生豬產業鏈,讓百姓吃上“放心肉”。
市政協副主席傅汝林參加會議。
由于國務院已經實施的新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把生豬定點屠宰的審批權收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另一方面,昆明市于去年對主城區12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實施了關閉,新規劃布局了4家現代化大型屠宰企業,并且下一步還將逐步關閉一批縣城的屠宰企業,因此,為了與國務院的《條例》相銜接,結合今后昆明生豬屠宰產業提升,保障產業鏈健康發展,昆明市對目前實施的《昆明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
《昆明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稿)》增加了公安、國土、滇管、綜合行政執法等生豬屠宰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舉報、投訴。鼓勵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建立生豬養殖基地或與生豬養殖戶、生豬產品供應商加強合作,建立穩定的供銷關系,實施產銷一體化和品牌化戰略,創建肉類品牌,確保生豬市場供應和肉品質量安全。
《條例(修訂稿)》要求生豬屠宰企業應當建立豬肉肉品質量追溯系統平臺,并與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肉菜質量追溯體系的平臺向連接,及時報送相關屠宰信息;進入本市銷售的生豬產品應當經過檢疫,并持有生豬屠宰憑證,實行備案登記制。
與會的委員們認為,《條例(修訂稿)》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理順管理機制,加大懲處力度,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問題。并建議屠宰企業建立配送體系,用信息化管理模式完善質量追溯體系,確保生豬產品安全。
傅汝林表示,《條例(修訂稿)》比較完善,建議要進一步提高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準入門檻,鼓勵企業加入質量認證體系,樹立生豬產品品牌,提高昆明市生豬產業化水平,讓百姓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