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10/14 9:06:00 來源:南方報業新聞 閱讀數:
近日廣東省農業廳官方網站公布了《2011年度廣東省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地要在10月20日完成能繁母豬統計工作,并將數據上報到省農業廳和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下月起養殖戶可領取100元/頭的能繁母豬飼養補貼。
經產能繁母豬為補貼對象
省農業廳近期發布的《2011年度廣東省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方案》指出,省市縣三級財政對能繁母豬飼養者按每頭母豬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9 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間開展2011年能繁母豬存欄數量的統計與核查工作,此次統計結果作為2011年能繁母豬飼養補貼發放的基本依據。
補貼對象包括規模養殖場、養殖戶、種豬場和散養戶(廣東農墾養殖場除外)。納入補貼范圍的能繁母豬指產過一胎仔豬、能繼續繁殖仔豬的母豬,又稱成年母豬或基礎母豬。根據《畜牧法》要求,能繁母豬必須佩帶標識。
針對各地財政收入不同,方案劃分了不同的補貼省市縣財政分配方案。省財政將對東西兩翼和粵北地區(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14市)和江門恩平市能繁母豬飼養補貼給予補助,省與市縣分別負擔補貼資金的60%和40%,省財政對臺山、開平兩市補助42%。市縣財政負擔比例,由各地級市政府自行確定,但地級市負擔的補貼資金,不得少于市縣負擔總額的50%。其他地區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自行解決。
下月起陸續發放補貼
省農業廳相關負責人接受南方農村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市縣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要盡快做好能繁母豬的統計,然后對結果進行公示、匯總核查以及上報。方案具體要求,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將本實施方案有關內容廣為宣傳,使之家喻戶曉。鄉鎮政府需組織鄉鎮畜牧獸醫站、村干部和村級防疫員逐場逐戶進行核查,并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嚴格審核并接受監督,最后才確定補貼對象。
方案要求,市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審查核實后,會同市級財政部門將《2011年能繁母豬市級情況匯總統計表》和《2011年能繁母豬縣級情況統計表》于10月20日前聯合上報省農業廳和省財政廳。根據此次統計核查結果,及時將補貼資金兌付給能繁母豬飼養者。
補貼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暫時不具備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采取委托鄉鎮財政所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兌現補貼資金。實行村級公示,由鄉(鎮)政府組織畜牧獸醫站等部門將養殖戶姓名或養殖場名稱、能繁母豬存欄數量、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等情況在補貼場(戶)所在村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群眾監督。
至于具體發放時間,該負責人表示,由于涉及面較廣,各市縣的發放時間不盡相同,預計下月起各地將陸續開始發放補貼。他介紹,省財政廳正按省統計局統計的2010年底各市能繁母豬存欄量的一定比例撥付省級能繁母豬飼養補貼資金,如有不足,請各市財政局先行墊付,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兌現給養殖戶,省財政廳將根據經省農業廳審核的各市能繁母豬數量與有關市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