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2/8 14:45:00
來源:寧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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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月7日從寧夏自治區商務廳獲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牛羊屠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規劃,由自治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農牧、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民族事務等有關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適當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眾的原則擬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另外,《辦法》還特別規定,我區實行牛羊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除家庭自宰自食外,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屠宰牛羊;清真牛羊定點屠宰廠(場)及銷售點,應當依照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清真食品準營證,不得屠宰、加工非清真畜類產品。餐飲業、集體伙食單位和從事牛羊產品加工的單位、個人,不得購進、加工非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牛羊產品。
據介紹,該《辦法》共23條,從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準入門檻、肉品檢驗、冷凍冷藏、肉品運輸、違規處罰等方面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并建立了肉品質量可追溯體系以及病害牲畜無害化處理制度,杜絕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場。另外,今后牛羊定點屠宰廠(場)不得對牛羊和牛羊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