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4/12 15:31: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為進一步發揮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效益,充分調動地方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2012年國家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為更大調動生豬非主產省及西部省區發展生豬生產能力,財政部對年度獎勵資金總規模的10%,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縣級區劃數和上年生豬調出大縣個數,按因素法切塊給地方。
根據每年地方報送數據確定生豬調出大縣,按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及所占權重分別計算,將切塊后的90%獎勵資金直接分配到縣。
原則上縣的生豬年均出欄量、調出量等指標應不低于一定標準,且每個縣的獎勵資金不少于100萬元,避免資金分散影響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