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4/26 9:34: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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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1日起,市商務局對全市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實行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模式,以促進我市肉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按照規定,活體畜禽進屠宰廠(場)后,檢查檢疫人員應向送貨人員索取產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開具的檢疫證明、運輸車輛消毒證明,并清點、檢查耳標,經臨車觀察未見異常,證貨相符方予以卸車。待宰畜禽臨宰前應做到停食靜養12至24小時,宰前3小時停止喂水。企業“畜禽待宰靜養記錄”完整、真實。此外,檢驗人員應持有山西省商務廳頒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資格證書》,企業“肉品品質檢驗記錄表”完整、真實,《肉品出廠(場)檢驗記錄表》、《不合格肉品召回情況記錄表》、《病害畜禽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通知單》、《待宰前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情況記錄表》等各個環節的記錄應完整、真實,且和其他記錄對應一致,并有相關人員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