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5/7 9:05: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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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工商部門了解到,今后,生豬進入我市各市場銷售,必須具備檢驗、檢疫證明,兩證缺一不可。記者同時了解到,我市對于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產品和水產品等5類農產品的管理將進一步嚴格執行《關于建立揚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和《揚州市農產品索證索票和臺賬制度管理辦法(試行)》。
生豬入市 須具備檢驗、檢疫證明
昨天,記者從我市工商部門獲悉,目前,我市城區多家屠宰廠正在進行整改。“今后,各部門將加強對生豬的檢測。”工商部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生豬進入市場通常有檢疫合格證明、產地證明就可以了。“但是今后還需要有檢驗合格證明,如果檢驗、檢疫合格證缺一,生豬就不能進入我市流通領域進行銷售。”
農產品入市 須有合格證或檢測達標
“對無質量安全合格證明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將禁止入市銷售。”市工商部門有關人員告訴記者,“過去農產品進市場準入制執行不到位,現在要實現城區準入制全覆蓋。”
該人員告訴記者,全市范圍內所有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產品銷售企業(含超市、配送中心、農產品專營店)銷售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產品和水產品等五類農產品均需遵守此規定。“無"證"或者檢測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市銷售。”
入市農產品 今后每天都要抽檢
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今后,對未取得質量認證或無產地證明、質量合格檢驗報告的農產品,實行入市登記制度,由市場開辦者和農產品銷售企業每天對五類農產品進行抽檢,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在揚州市場銷售,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這項工作將作為常態化工作來實行。”工商部門表示,對于目前部分市場檢測設施還不齊全的,將進行全面整改。對同一產地五類農產品一年內連續三次被法定檢測機構檢出不合格的,半年內禁止該產地的五類農產品進入本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