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7/9 14:14: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湖北省將建立生豬肉品缺陷召回制度。昨獲悉,省政府常務會議近日審議通過的《湖北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作出該規定。該辦法將從8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建立生豬肉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同時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當屠宰廠發現其屠宰的生豬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可能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產品,并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根據該辦法,冒用、偽造、出借、轉讓肉品品質檢驗印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等證章標志的,最高可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