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10/22 11:20: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為進一步調動養殖場(戶)飼養能繁母豬的積極性,促進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發展,發揮能繁母豬預警體系的作用,按照省農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2012年浙江省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10月16日縣農業局、財政局出臺《關于組織2012年全縣能繁母豬飼養情況調查工作的通知》(松農發〔2012〕102號)詳細部署能繁母豬信息核查工作,以確保補貼政策的如期實施。
此次調查工作是在秋防期間能繁母豬信息更新的基礎上開展的,文件要求各鄉鎮、街道對養殖場(戶)的能繁母豬的實際存欄數量進行逐場逐戶核查,并采取四舉措以確保各鄉鎮、街道上報的能繁母豬數量的準確性。一是統計核實時必須做到“四見”:一是見豬;二是見人;三是見標;四是見檔。二是統計人員和養殖場(戶)要對統計結果進行簽字確認,并及時匯總鄉鎮能繁母豬統計表和規模情況匯總表。三是要及時在各行政村張榜公布養殖場(戶)能繁母豬飼養數量,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四是縣農業局、財政局將對鄉鎮、街道上報的統計數據進行復核、確認,確保調查數據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