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11/30 9:26: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日前,浦江縣農業局、浦江縣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對生豬規模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政策做出了明確規定。
明確豬場認定程序。各鄉鎮(街道)根據每年度秋防統計的存欄數為標準,在每年10月底前進行一次規模豬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資格認定,并報縣農業局、財政局核定,核定對象作為納入次年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補助場,并向社會公布。
明確補助標準。對規模豬場養殖環節10千克以上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費用按每頭8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明確監管隊伍。各鄉鎮(街道)負責做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要求每場落實一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責任人,對規模豬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實施核查監管,并向社會公布。
明確病死豬核查監管程序。通知規定,規模豬場生豬死亡后,由規模場報告鄉鎮(街道)核查監管責任人,鄉鎮(街道)監管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到場實施核查,核對養殖檔案,耳標信息,準確無誤的,簽字確認,由規模豬場進行拍照存檔,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填寫規模豬場無害化日處理單,規模豬場和鄉鎮(街道)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