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3/2/28 9:32:00 來源:齊魯晚報 閱讀數:
2月26日,榮成公布了《關于繼續深化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將在3年內,榮成將對未參與治理的345家規模養殖場及規模以下養殖場戶進行綜合治理,規范畜禽養殖行為。
2011—2012年,榮成市環保局與市畜牧局對213家畜禽養殖場戶進行了綜合治理,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目前,榮成仍有規模以上養殖場310家,污染較嚴重、市民反映強烈的規模以下養殖場戶35家,共計345家未完成治理。此次《實施意見》要求,345家養殖場要在3年內全部完成治理,每年治理115家,治理任務必須在當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對于位于居民區內的散養戶,確保2年內全部遷入養殖小區、養殖園進行集中飼養和管理。
據介紹,對驗收合格的養殖場,環保部門將給予發放《畜禽養殖污染限期治理驗收合格證》。對拒絕整治或驗收不達標的養殖場,由環保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關停。對整治后仍不達標的,限期進行整改;對通過達標驗收后仍造成環境污染的,收回《畜禽養殖污染限期治理驗收合格證》和財政獎勵資金,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未取得《畜禽養殖污染限期治理驗收合格證》的養殖場,畜牧獸醫部門不予備案,不予發放或更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享受國家、省、市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