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3/2/28 14:04:00 來源:安徽省商務廳 閱讀數:
各市商務局,廣德、宿松縣商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國家九部局《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發〔2011〕49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公益性直銷菜市場和“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皖政辦〔2012〕2號)和5月22日省政府召開的“推進全省‘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暨加強屠宰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扎實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通知如下:
一、按照“一步到位、分步實施、政府承諾”的要求,切實抓好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
各地要把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與“放心肉”體系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按照我省“放心肉”體系建設布局規劃“一步到位”,到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結束全省能夠保留符合規定條件的屠宰企業120家;考慮到全省所有市、縣應保留的生豬屠宰企業一次性達標有困難,全省建成“放心肉”體系也需要2—3年時間,對應保留而需要整改的屠宰企業采取“分步實施”的辦法,由各市政府承諾,擬定分年度實施“放心肉”體系計劃,三年內必須達到本次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規定的要求。目前,全省共有生豬屠宰企業1282家。其中,通過上一階段審核清理,由各市政府上報的沒有自查和自查不合格的678家企業,各地要抓緊依法對外公告公示,立即組織關閉;對由各市政府上報符合審核清理標準和需要整改的604家企業,要對照“放心肉”體系建設布局規劃,嚴格執行省商務廳《轉發商務辦公廳關于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相關要求的通知》(皖商秩字〔2012〕)134號)規定,進一步審核清理,擬定三年內試點和分年度關閉計劃。凡是實施“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的縣,除新建或改造的1-2家3A級以上屠宰企業外,其余屠宰企業必須依法關閉。
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
在“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中,各地要注意擇優遴選經濟實力強的承辦企業,把規模養殖與屠宰、加工、冷鏈運銷結合起來,實現產業鏈運營,保障屠宰企業高效運轉。今年首批開展“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的10個縣(區)和阜陽、六安、安慶、馬鞍山、蕪湖市等五個省級商貿示范區或*試點城市中必須按規定開展的“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區(縣),要嚴格按照試點工作要求,11月底前完成機械化屠宰廠建設、關閉其他所有屠宰場(點)、縣以下實現肉品冷鏈運銷的任務,年底前進行檢查驗收。對今年納入商務部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試點的岳西、休寧、太和、五河、東至、無為等6個縣,也要盡快啟動“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力爭2013年三季度完成試點任務。鼓勵滁州、蚌埠等有條件的市,按照“放心肉”布局規劃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試點工作,大力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省級財政資金政策采取年度滾動支持的辦法,于每年初、年終優先安排完成試點任務的縣(區)。
三、保障肉品市場供應,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證章管理
各市要妥善處理好關閉屠宰企業與保障肉品市場供應的關系,采取有力措施,既要確保關閉的屠宰企業能夠平穩過渡、不出現問題,又要保證肉品市場供應不斷檔、不脫銷。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證章的管理,對本次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依法公告關閉的屠宰企業,其生產許可證、品質檢驗合格章由各市商務主管部門統一收回,于11月底前交省商務廳市場秩序處;開展放心肉試點的縣(區),在承辦企業正常運營后將關閉的生豬屠宰企業生產許可證、品質檢驗合格章統一收回交省商務廳市場秩序處,并據此作為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條件。本次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和按規劃布局開展“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達到規定要求的屠宰企業,由各市商務局統一組織企業向省商務廳重新申領生產許可證和品質檢驗合格章。省商務廳將對新申領的生產許可證和品質檢驗合格章進行全省統一編號,生產許可證由各市人民政府加蓋公章。
四、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生豬私屠濫宰行為
建立全省合格生豬屠宰企業信息系統,屠宰企業要建立生豬屠宰臺賬和肉品批發臺賬,并將屠宰生豬和肉品批發的相關信息錄入企業信息終端。白條肉批發要在其表面加蓋屠宰企業品質檢驗合格章和畜牧部門檢疫合格章,并隨附品質檢驗合格證和檢疫合格證,保障肉品批發環節可追溯。合肥、蕪湖市要結合全國肉菜可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加快建立肉品零售環節信息自動采集系統,逐步推廣到其他各市,完善全省肉品全程可追溯體系。建立肉品市場準入制度,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肉品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肉品市場監管,聯合公安、工商部門抓好綜合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特別是要強化“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區域、城鄉結合部、鄉鎮肉品市場執法,嚴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場,保障“放心肉”體系建設高效健康運營。
各市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抓好本通知的貫徹執行,特別是要結合“放心肉”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工作舉措,加大力度,加強對本區域內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并填寫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和“放心肉”體系建設實施計劃報表(見附件),加蓋市政府章,于9月3日前報商務廳市場秩序處。各地在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省商務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