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3/12/26 14:44:00 來源:農業部 閱讀數:
2013年11月8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以下簡稱《決定》),將“采集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重大動物疫病病料采集審批”“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審批”“進入漁業部門管理的*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審批”“執業獸醫資格認定”,以及“農作物種子、草種、食用菌菌種質量檢驗機構及檢驗員資格認定”中的子項“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資格認定”“食用菌菌種檢驗員資格認定”“草種檢驗員資格認定”予以下放。
請各單位認真落實《決定》要求,抓緊做好后續工作的銜接落實。自《決定》發布之日起,部機關各有關司局不得再受理上述8項行政審批申請,已受理的應及時轉申請人所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并告知申請人,同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修訂工作,加強對省級農業部門的監督指導。各省級農業部門要盡快制定行政審批工作規范、辦事指南,切實接好管好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確保不出現監管真空和管理脫節,確保下放工作無縫銜接,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