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4/4/3 9:03:00 來源: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 閱讀數:
農業部發布《農業部關于做好2014年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扎實推進生豬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履行和改革創新,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以下為通知全文:
農業部文件
農醫發〔2014〕14號
農業部關于做好2014年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牧)廳(局、委、辦),生豬屠宰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商務)局,部內有關司局、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改革、發展、穩定”的總要求,扎實推進生豬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履行和改革創新,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現就做好2014年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生豬屠宰管理的組織領導
近年來,我國生豬屠宰行業取得長足發展,但生豬屠宰監管同時也進入了攻堅“深水區”,屠宰場點“多、亂、小、散”并存、屠宰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等突出問題和矛盾依然存在。當前又正值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一些地方存在等待、觀望、信心不足、部門溝通不暢等情況,生豬屠宰管理有所放松,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等違法行為有反彈趨勢,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對此,各地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切實加強對生豬屠宰管理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生豬屠宰管理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及時處理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實現與生豬屠宰管理新體制的平穩過渡。
二、突出抓好生豬屠宰管理幾項重點工作
(一)大力推進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移交,確保省、市、縣三級職責調整在今年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完成,農業部門畜禽屠宰管理職能和措施限期到位。屠宰監管職責調整過渡期間,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屠宰監管職責調整信息報送,全面、及時、準確地向我部報送相關工作信息。
(二)加快修訂完善屠宰法規標準。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修訂,調整充實全國畜禽屠宰加工標準化委員會工作機構,梳理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強化獸醫食品衛生檢驗為重點,盡快形成行政法規、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相配套的法規標準體系,提高全國屠宰管理法制化、科學化水平。各地要按照改革要求和當地屠宰行業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屠宰管理地方法規和標準的清理修訂工作。
(三)嚴格生豬屠宰行業準入管理。鞏固商務部、農業部等九部門聯合開展的全國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成果,對申請延期整改和遷建的屠宰廠(場)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復核審查,仍不達標的要依法取消定點資格。對屠宰企業關停并轉有關問題要及時提出政策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研究。對新設立的屠宰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發展規劃及本地設置規劃的要求嚴格審核把關。嚴禁在職能劃轉期間擅自降低標準、違反審批程序進行定點屠宰許可。
(四)嚴格畜禽屠宰監督執法。督促屠宰企業履行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廠(場)登記、肉品檢驗、“瘦肉精”自檢、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加強屠宰檢疫監管,杜絕屠宰病死畜禽。按照國務院食安辦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和農業部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要求,集中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各地要充分發揮已有生豬定點屠宰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形成跨部門監督執法合力。
(五)加強畜禽屠宰信息管理。生豬屠宰主管部門要及時登陸全國屠宰行業管理信息系統,補充、更新、完善經審核清理后的屠宰企業基礎信息和更新、確認換證狀態,確保系統內企業與已報送企業審核狀況一致。按照國家統計局新批準實施的《生豬等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制度》,督促樣本企業及時準確報送相關數據。加快國家畜禽屠宰統計監測軟件平臺和硬件系統建設,強化統計、監測、分析功能,進一步提升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組織開展屠宰行業重大政策問題調研
屠宰行業上接養殖環節,下連群眾消費和市場流通,結合經濟社會轉型期的迫切要求,研究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幾方面力量推動行業發展的重大政策問題。組織開展《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0—2015年)》和本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提出行業減量提升、規范發展的治本之策和需要扶持引導的政策建議。結合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總體要求,研究從養殖到屠宰獸醫衛生“職能歸并,全程監管”,提升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水平的有效措施。研究此次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后依托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承擔畜禽屠宰監督執法,在人員編制、經費保障、設施裝備和執法條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具體需求,重大問題要主動與編辦、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溝通協調,及時報當地政府研究解決。
四、綜合治理推動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繼續堅持生豬屠宰行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媒體公布符合審核清理標準的定點企業名單,及時曝光查處的違法違規屠宰企業,促進屠宰企業合法合規經營,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推動建立健全畜禽屠宰行業組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自律、誠信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公布失信畜禽屠宰企業名單,促進行業自律。建立舉報核查制度,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及時查處群眾反映的肉品質量安全問題。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提高全社會肉品質量安全意識,培養消費者科學健康的肉品消費理念,為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社會氛圍。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豬屠宰主管部門于2014年4月15日前將最終通過清理審核確認的定點屠宰企業基礎信息和延期整改企業整改情況報我部獸醫局(農業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工作中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聯 系 人:馮梁 盧旺
聯系電話:010-59191430 59191854 59191855(傳真)
電子郵箱:tuzaichu@163.com
農業部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