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4/4/29 8:44:00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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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廣州市政府發布通告,正式宣布越秀區全區、荔灣區部分區域(不含原芳村區區域和橋中街)、天河區珠江新城、番禺區大學城先行開展“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試點,施行起始日期為5月5日,有效期5個月。這意味著,自5月5日起,上述試點區域不再允許活雞售賣,也不允許活鴨、活鵝、活鴿上市,取而代之的是符合規范要求的家禽集中屠宰廠(場)屠宰的生鮮家禽產品。
昨日,廣州市食安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試點工作的目的、目標和主要內容進行了解釋。
市場酒樓均不許賣活禽
4月26日,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掛出《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部分區域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先行試點工作的通告》(下稱“通告”)。
根據通告,廣州市將在5月5日起,在越秀區全區、荔灣區部分區域(不含原芳村區區域和橋中街)、天河區珠江新城、番禺區大學城先行開展為期5個月的“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試點。
試點期間,生鮮家禽產品經營者禁止在試點區域內飼養、存放、宰殺和出售雞、鴨、鵝、鴿等活禽,只能經營由依法設立且符合規范要求的家禽集中屠宰廠(場)屠宰的生鮮家禽產品。而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加工經營場所則不得圈養、宰殺雞、鴨、鵝、鴿等活禽。
通告對家禽集中屠宰廠(場),以及試點區域內的生鮮家禽產品經營者提出了具體要求。此外,本次試點涉及的部門包括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經貿委、衛生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等。違反通告者將由這些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每個檔口改造補貼2萬元
昨日下午,廣州市食安辦召開新聞通報會,介紹了此次試點的具體內容。
試點時間為5月5日至9月30日,家禽種類包括雞、鴨、鵝、鴿等人工飼養的可供食用的禽類(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試點區域涉及82家農貿(肉菜)市場,共298個活禽經營檔口。這些檔口需不少于5平方米,配備獨立的水、電、抽風設施、照明燈具、殺菌消毒設備、符合規范的計量設備、冷藏柜、低溫銷售專柜等,提供生鮮家禽售后分割服務的檔口,應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帶蓋的垃圾收集設施等。
首批試點市場要在7月31日前完成檔口升級改造任務。在此期間,考慮到升級改造無法全面完成的實際,試點檔口的要求有所松緩,但需至少配1臺冷藏設備,能夠保證生鮮家禽產品一直處于0℃~4℃的范圍,并懸掛生鮮家禽產品經銷戶統一標識牌。“活禽是不能銷售的,而達不到這些要求,生鮮產品也不能銷售,這意味著他們需要休市或者退出市場。”市食安辦專職副主任林勇勝說。
針對試點,市政府專門安排財政補貼資金715.2萬元,給市場開辦者平均每個檔口升級改造補貼2萬元,平均給檔口經營者經營引導性補貼4000元。補貼款項需經過一定的審批程序。
生鮮家禽需整只銷售
在試點區域,生鮮家禽產品將由廣州市江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榮利家禽有限公司和廣東天農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業集中屠宰供應。供應方式為冷鏈配送,即始終保持在0℃~4℃的范圍內,通過直接配送或有資質的配送商,配送至檔口或臨時中轉點。
農業部門將派駐檢疫人員實施駐場監管,監督企業實行宰前檢疫和按照國家標準《鮮、凍禽產品》檢驗合格,并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方可出廠。
而市場方面,生鮮家禽產品將實行預包裝銷售,不得拆開包裝銷售,但可以提供售后分割服務。
規定
試點區域內的生鮮家禽產品經營者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持證照經營,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示進貨和檢疫檢驗票證;
2建立和完善生鮮家禽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3生鮮家禽產品應有外包裝,產品標簽標示應當明晰、不含虛假或夸大內容;
4具備冷藏庫(柜)、冷卻柜、展示柜等低溫保鮮設備,生鮮家禽產品應當存放在低溫銷售專柜中,并保證其一直處于規定的冷藏條件(0℃-4℃),實行冷鏈經營;
5符合《鮮、凍禽產品》(GB16869-2005)和《畜禽產品流通衛生操作技術規范》(SB/T10395-2005)要求。
走訪
越秀區部分市場
5月3日起停售活禽
昨日記者走訪了越秀區多個肉菜市場,發現已有部分市場召集活雞檔主開會,要求檔主在5月3日20時前清理所有毛雞,并于5月4日休市清理消毒,與三家供應商對接進貨辦法和價格,5月5日起市場內只賣生鮮家禽。這意味著停售活禽并非截止于7月31日,而是5月5日。
對此,有檔主表示雖然市場管理處已經提前開會,但最終怎么解決供貨、裝修改造等問題,都還沒有一個具體規定。“只知道5月3日之后,沒活雞賣了,啥時候能賣冰鮮雞還不清楚,供應商是否能及時供貨也不知道。我目前一天賣幾百只雞,如果冰鮮雞上市要拖半個月了,導致我客源大量流失怎么辦?”